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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收到广东少儿滨海星光耀新春邀请函,邀请函这样写道:
(2022广东省少儿滨海星光耀新春)是全省少年儿童欢聚的舞台,是展示艺术才华的阵地。为让更优秀的少年儿童在少儿春晚的舞台展示风采,向贵单位发出节目征集邀请。
诚意邀请贵单位参加,让我们一起努力,为孩子创造一片快乐的天地。
那么我们参加的培训机构就对我们发出邀请,邀请XX同学参加。
但是:参加春晚录制会收取费用为:800-1000元,费用由电视台收取,包含电视录制费用及舞台化妆。如果孩子最终没能选拔上退回所有费用(潜规则的意思就是交钱就能上舞台)
那么请问培训机构?我们的孩子已经在培训机构学习,难道不是机构应该给我们提供展示的机会吗?最终还是需要家长出钱给孩子提供一个展示的机会?
家长出钱给孩子表演,给主办方赚广告费,赚收视率,是这个意思吗?
不知道有没有家长也遇到类似的情况,欢迎探讨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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